00000527m³油泥掉入海中,被执法人员发现,罚款4万!
时间: 2024-10-19 | 作者: admin
0.0000527m³油泥掉入海中,被执法人员发现,罚款4万!
0.0000527m3油泥掉入海中,被执法人员发现,罚款4万!我估算了一下,大约是3.8cm见方,也就是一枚新疆大枣那么大。所以提醒各位船友,现在海洋污染管理十分严格,尤其是渤海湾内,要引起充分注意。
以下是具体案情(选自某海事局公示案例):
CAPE SHIPPING S.A.所属的“CAPE KENNEDY”轮,于2023年07月19日在唐山京唐港海事处执法人员现场巡视过程中,在唐山京唐港18#泊位,被发现该轮船尾有油膜存在。经调查,该轮在用网兜往船外运送垃圾的过程中,不小心使油泥掉进海中。经现场执法人员查看并与当事船长、轮机长询问确认,入海油污呈现蓝色光泽,油污面积为5平方米左右,根据计算公式:溢油量=厚油层油膜面积*油膜厚度*油的密度/90%=5*0.00001*0.95*/0.9=0.0000527m3,按照《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要求,排放量在0.05m3以下的污染物,按一般情节进行处罚,该轮的排放量低于0.05m3,综合上述调查情况,认定该轮存在船舶向海域排放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罚款40000元。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任何船舶及相关作业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和压载水、船舶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或者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罚款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向海域排放本法禁止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他物质的。小编再次提示:
渤海属于中国内水,船舶污染物排放依据我国内水相关要求执行。一个经常出现的错误认识是,把“距岸”理解为“距离渤海湾内岸边”。从而违反了排放规定被罚款。渤海内排放生活污水,必须是经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并且是在航行中(航速不小于4节)排放,锚泊、靠泊期间不允许排放!因为锚泊期间排放被罚款的情况大有船在!渤海内不能排放任何生活垃圾!扔一包垃圾,罚款数万!要排放生活垃圾,必须是渤海湾以外3海里、12海里。海洋污染罚款都很厉害,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罚款数额大幅提升!是目前罚款数额的数十倍!同类情况,修订后的罚款数额是20-100万!在码头靠泊期间,要堵塞甲板孔。防止油类物质的跑冒滴漏。图片来自网络,侵删。如果您认为小编的文章对船友有帮助,请点赞并转发给更多的船友,让他们也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