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人遇难1人失踪“福景001”起重船沉没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时间: 2024-10-21 | 作者: admin
25人遇难1人失踪...“福景001”起重船沉没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2022 年第 3 号台风“暹芭”于 6 月 29 日 0800 时在南海中部海面生成,随后逐步加强为强热带风暴级和台风级,阳江海域附近实测风力最大达14 级,是 2015 年台风“彩虹”以来登陆粤西的最强台风,也是近 20 年来登陆广东省的最强南海“土台风” 。在该台风影响下阳江海域多艘船舶走锚。
7 月 2 日,“福景 001”起重船在广东阳江 No.2 大型船舶候潮防台锚地锚泊防台期间,走锚触碰海上风电场风机桩后断裂沉没,船上 4 人获救,25 人死亡,1 人失踪。
2022 年 5 月 11 日,“福景 001”由“大鹏拖 9”轮拖带,抵达粤电阳江青洲一海上风电场水域。5 月 29 日,“福景 001”开始在青洲一海上风电场参与风机基础桩施工。
6 月 29 日 1430 时,青洲风电项目部和广电设计项目部组织召开防台会议。会上,李昌龙提出,“福景 001”计划在 6 月 30 日0500时前由拖轮拖航至阳江No.2 大型船舶候潮防台锚地避风,参会各单位未提出反对意见。
6 月 30 日 0229 时,“福景 001”起锚由“大鹏拖 9”轮拖带离开风电场水域,前往锚地防台。0810 时,“福景 001”到达阳江 No.2 大型船舶候潮防台锚地,抛艏锚和 4 号定位锚,锚泊位置 21°25.811′N/111° 50.079′E。
1355 时,龙源振华项目部冯勇获知“福景 001”在船人数 35 人(实际 36 人)后,联系吴建亮要求将最低留守人员 9 人外的其余人员全部撤离。随后,吴建亮安排锚艇撤离 6 人。1905 时,“福景 001”松出艏锚锚链至 8 节(220 米),定位锚钢丝缆至 1000 米。
7 月 1 日 0709 时,“福景 001”松出艏锚锚链至 10 节(275 米)。1124 时,“福景 001”通过压载调整艏吃水至 8.2 米、艉吃水至 9.4 米,此后该轮加固甲板设备,调整定位锚钢丝缆受力。1600 时,阳江港口海事处值班人员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对 “福景 001”进行呼叫“点名”,“福景 001”未应答,随即通过电话与船上取得联系,要求其落实防台措施,加强值班。
7 月 2 日 0005 时,“福景 001”4 号定位锚钢丝缆最大受力超过 425 吨后,随即从绞车脱出,船舶向西偏南方向走锚。0017 时,“福景 001”走锚速度约 4.5 节。随后抛出船艏 2 号和 3 号定位锚。3 号定位锚刹车故障,未起作用。0038 时,阳江市海上搜救中心接到江门市海上搜救中心来电称其在甚高频无线电话上听到“福景 001”走锚的信息,即通过电话向船方了解情况。0040 时,“福景 001”走锚速度降至 1.6 节。0043 时,“福景 001”停止走锚。
0045 时,阳江市海上搜救中心接到船长黄春东电话反馈, 称该轮在断了一条锚缆走锚后,补抛两个锚,已经稳住。中心提醒必要时可以联系“南海救 113”轮援助。0109 时,许军在微信群中否定了陈永东和杨海请求“南海救 113”轮带缆救助的建议。0137 时,阳江市海上搜救中心通知“南海救 113”轮前往守护“福景 001”。0300 时,“南海救 113”轮抵达现场,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呼叫“福景 001”,“福景 001”称情况稳定,无需拖带协助。
0345 时,“福景 001”2 号定位锚钢丝缆脱出,继续走锚, 走锚方向约 267°,走锚速度约 2.9 节。随即该轮在甚高频无线电话呼叫“南海救 113”轮,请求立即前往救助。随后“福景 001”陆续抛出艉部 4 个定位锚,但未能稳住船位。0346 时,阳江市海上搜救中心发现“福景 001”再次走锚, 随即通知“南海救 113”轮对“福景 001”开展救助。
0445 时,“南海救 113”轮到达“福景 001”右舷上风处,准备带拖。此时现场风力约 12 级。0450 时,“南海救 113”轮利用抛绳枪打撇缆绳到“福景 001”,准备带拖缆。此时暴雨,能见度极差,“南海救 113” 轮无法看清“福景 001”甲板情况。
0510 时,“福景 001”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告知“南海救 113”轮,带缆人员无法拉住引缆,已将引缆放入海中。0527 时,“福景 001”漂移至沙扒风电场边缘,“南海救 113”轮再次靠近尝试接拖。此时现场风力约 13 级,暴雨,能见度不足 50 米。0530 时,“福景 001”触碰沙扒风电场 8 号风机桩。0540 时,“南海救 113”轮进入风电场并慢慢靠近“福景 001”再次尝试接拖。此时“福景 001”走锚速度达 5.8 节,现 场风力 13 级,接拖未能成功。
0545 时,“福景 001”触碰沙扒风电场 20 号风机叶片,“南海救 113”轮右舷擦碰 20 号风机导管架。0550 时,“南海救 113”轮驶出风电场区域检查船体受损情 况,发现右舷船壳凹陷,救生艇船艉破损,主机中央冷却系统低 温冷却水管变形断裂,冷却水大量泄漏。0622 时,“福景 001”右舷船艉触碰沙扒风电场 96 号风机基础桩。随后该轮右舷多次与风机基础桩碰撞,船体中部受碰撞影响破损开裂,风机基础桩卡进船体裂口,船体逐渐右倾并进水下沉。
0649 时,“福景 001”船体从 64 号肋位附近断裂,艏段右倾沉没。0727 时,阳江市海上搜救中心通过龙源振华项目部负责人获知“福景 001”轮船上遇险人数实际为 30 人,立即向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报告上述情况。0730 时,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按照应急预案启动海上险情 I 级应急响应,并成立“福景 001”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协调海军、海警、海事、救助、打捞、渔政等各方力量开展搜救工作。“南海救 113”轮冷却水管抢修完毕,继续实施救助行动。
0757 时,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去电香港海上救援协调中心,通报“福景 001”遇险最新情况,协调尽快派出飞机实施救援。0803 时,“福景 001”艉段失电。现场风力约 14 级。0830 时,香港政府飞行服务队派出一架固定翼飞机前往现场搜救。0848 时,“福景 001”艉段漂离 96 号风机桩,漂移方向约 273°,漂移速度约 3.8 节,横摇约 20°,船上 30 人全部在驾驶台集合。
1020 时,香港政府飞行服务队先后派出 3 架救助直升机前往现场救援。1100 时,“福景 001”艉段尾倾且右倾,尾甲板没入水中, 救助直升机抵达该轮上空。1120 时,“南海救 113”轮主机供油单元频繁出现供油不足报警,随后抛锚紧急抢修。1121 时,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B-7137”直升机起飞,前往现场。1131 时,“福景 001”驾驶台上浪,27 人被浪打入海中。1200 时,香港政府飞行服务队救助直升机从船上救起 3 人。随后“福景 001”艉段逐渐右倾沉没。
1219 时,“B-7137”直升机飞抵现场。1300 时,“B-7137”直升机经搜寻未发现遇险人员,返回珠海。7 月 4 日 0514 时,海军舰船发现并救起落水人员陈华锁。
(一)船舶断裂沉没的原因。
台风“暹芭”强度强,影响范围覆盖了珠江口至琼州海峡水域。阳江沿海水域实测风力最大达 14 级。阳江港外防台的 21 艘船舶中,除 2 艘插桩状态的平台和 3 艘在遮蔽水域、1 艘离台风 路径较远的船舶外,其余 15 艘船舶全部走锚。
“福景 001”走锚过程中,船体先后触碰沙扒风电场 8 号、20 号和 96 号风机,大风浪中船体右舷与 96 号风机基础桩连续撞击挤压,船体破损并逐渐加剧,风机基础桩卡进船体裂口,船体破口逐渐扩大,最终导致船舶断裂、沉没。综上,台风正面袭击是导致“福景 001”走锚触碰风机后断 裂沉没的客观原因。
(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原因。
1.“福景 001”实际控制人许军、江苏华景岸基和船上管理 人员未按要求撤离在船人员,谎报在船人数;船舶第一次走锚后, 许军指使船上人员瞒报走锚的实际情况,否定公司管理人员请求外部救援的建议,错失救助时机。这些都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2.永福电力项目部未按照防台专项预案要求督促人员撤离,也未清点核实人员撤离情况。
龙源振华项目部未按照防台专项预案安排人员到撤离点清点人数;在获知“福景 001”未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撤离全部人员的情况后,未上报青洲风电项目部和广电设计项目部,也未督促纠正。
青洲风电项目部、广电设计项目部未按照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关于人员撤离的要求有效监督人员撤离情况,不掌握实际在船人数。青洲风电在获知“福景001”未按照要求撤离全部人员的情况下,未如实上报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华申闽能联合体未按照要求有效监督人员撤离情况。
上述企业对“福景 001”船 上人员撤离监督落实不到位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次要原因。
这是一起台风导致无动力起重船走锚,触碰风机桩后断裂沉没,相关企业及船舶未按要求撤离人员、谎报在船人数,船舶走锚后未及时请求救助,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风灾事故。
许军和江苏华景对“福景 001”重大人员伤亡负直接责任;永福电力、龙源振华、广电设计、华申闽能联合体、青洲风电负有管理责任。
1.“福景 001”实际控制人许军,指使相关人员谎报在船人员情况、不按要求撤离船上人员,瞒报船舶走锚险情,未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最终造成 25 人死亡、1 人失踪,涉嫌触 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已按程序移送阳江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2.江苏华景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吴建亮,不按要求组织撤离船上人员,参与谎报在船人员情况,最终造成 25 人死亡、1 人失踪,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移送阳江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3.江苏华景总船长兼船管部经理李昌龙,不按要求组织撤离船上人员,参与谎报在船人员情况,最终造成 25 人死亡、1 人失踪,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 鉴于其已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4.江苏华景“福景 001”项目部经理、船舶总监杨海,不按要求组织撤离船上人员,参与谎报在船人员情况,最终造成 25 人死亡、1 人失踪,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移送阳江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5.江苏华景“福景 001”项目部安全总监初乃涛,不按要求 组织撤离船上人员,参与谎报在船人员情况,最终造成 25 人死 亡、1 人失踪,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建议移送阳江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6.“福景 001”船长黄春东,不按要求组织撤离船上人员, 最终造成 25 人死亡、1 人失踪,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其已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